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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職安法新制 7/1 上路:發包不等於免責,統合管理成為法定責任

115 年 7 月 1 日起,修正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與 11 部子法同步施行。工程從規劃設計就要評估風險,一定規模以上的工程要指定一家施工者負責整體統合管理。3 分鐘看懂你需要知道的事。

115/7/1新制正式施行
11 部配套子法同一天上路
3 大重點源頭防災・承攬管理・職場霸凌

修正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114 年 12 月 19 日公布)與 11 部配套子法,已在 115 年 7 月 1 日全面施行。對營造業影響最大的是一件事:工地安全不能再用「已經發包出去」來切割。

一、發包出去,責任還在

一棟大樓常常有十幾家包商、好幾層轉包同時在現場。新制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工程,必須指定一家施工者負責「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把所有承攬人放在同一套管理底下。

過去常見的狀況

  • 各包商各管各的,彼此不知道誰在哪裡施工
  • 危害告知只做到第一層,下包的師傅沒聽過
  • 出事後才回頭找紀錄,發現誰都沒留

新制之後

  • 指定一家施工者負責統合管理
  • 規劃、協調、指揮、連繫、管制都要做到
  • 每一層承攬都要納入,做了要留下紀錄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27 條之 1 第 1 項

「事業單位將符合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所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交付二個以上施工者施工時,應指定施工者之一負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責任。」

二、從圖紙就開始的「源頭防災」

以前安全是施工階段才開始想。新制把它往前推到規劃設計階段:一定規模以上的工程,在交付規劃設計時,就要分析可能的施工危害、編製安全衛生圖說、量化編列安全衛生費用,並做成「工程規劃設計安全分析報告」。施工者開工前,也要依這份報告評估施工風險,寫進施工計畫書並確實執行。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15 條之 1 第 2 項

「事業單位將前項工程交付施工時,應使該施工者於事前依工程規劃設計安全分析報告,評估施工風險,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及措施,納入施工計畫書,並確實執行。」

配套的《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也已同日施行,細節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三、職場霸凌正式入法

新制新增職場霸凌專章:雇主要建立預防、申訴、調查與處理機制;如果行為人是事業單位的最高負責人,受害者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配套有《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等子法。

四、工地現在可以先做的 4 件事

1. 畫出承攬鏈這個案子有幾家包商、轉了幾層,每一層誰是負責人,先列清楚。
2. 確認誰負統合管理是自己公司,還是指定其中一家施工者?書面講清楚。
3. 協議組織定期開會開會、指示、改善、確認,每一步都留下時間與紀錄。
4. 進場前先告知、先訓練危害告知與教育訓練要到每一位師傅,不是只到第一層包商。

潤築怎麼幫你把「統合管理」做出來

  • 共安生態系五分項:規劃、協調、指揮、連繫、管制,一頁看完成度,沿用原本的巡檢與告知資料,不必重複建檔。
  • 承攬鏈一目了然:用邀請碼把各層包商接進同一個工程,誰是誰的上包、下包,一張組織圖看清楚。
  • 協議會紀錄:指示、改善、確認三段流程,每一步自動留下時間。
  • 危害告知電子確認:發新版就全員重新確認,誰還沒簽,一眼就看到。
  • 一鍵匯出證據:巡檢前後照、打卡、簽認、稽核紀錄,需要時整份交出去。

資料來源:勞動部新聞稿:職安法新修條文與 11 部子法 7 月 1 日同步上路、全國法規資料庫:職業安全衛生法。

本文內容為系統功能與法規整理之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法規適用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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